根据上级有关部门规定,2013级外省市新生(秋季招生)迁移户籍以自愿为原则,但从目前的实际情况看,有部分事情是需要上海户籍才能实施:
1. 在校期间报名参军入伍须上海户籍;
2. 在校期间在上海考驾照须上海户籍;
3. 在校期间部分技能(机电类)考证须上海户籍。
具体办理户籍迁移的有关事项如下:
1. 凭新生《录取通知书》到本人户籍所在地的警署办理《户口迁移证》。
2. 迁移单位:上海工商外国语职业学院
迁移地址:上海市浦东新区惠南镇观海路505号
3.新生户籍迁移至上海工商外国语职业学院集体户口内。
4. 2013级新生报到后,在规定时间内将《户口迁移证》和身份证复印件一份(正反面复印在A4纸)交我校后保部门(5号楼50111
5. 2013级注册新生户籍迁移的办理时间截止到
特此通告
上海工商外国语职业学院招生办
2013年7月